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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化工学院教师监考守则

发布时间:2022-03-05    浏览次数:

    1、监考老师在每次开考前,要认真学习《商丘师范学院考试纪律》、《商丘师范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实施办法》和《商丘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暂行)》中的有关考试违纪、考试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等相关规定。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监考工作,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,不擅离职守,手机必须关机或者调整静音,绝对不允许在考试过程中手机发出铃声、音乐声或震动的声音。

2、进入考场前,佩戴好规定的标志。领取试卷后,要径直进入考场,不得中途停留或者进入其他场所。

3、在开考前应认真检查,整理好考场。检查地面是否清洁,检查考场内的桌凳是否摆放整齐,桌斗是否朝前,考场内除考试工具和证件外,不得存放任何其它物品。桌面上、墙面上、板凳上等写的公式、答案必须清除干净后,方可对其发放试卷。

4、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证件(包括学生证和身份证)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。

5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,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。要求学生开考2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,考试开始1个小时内,考生不得进入考场。

6、两位监考老师,应一前一后分立在考场前后(站累了可以坐下来休息一会儿),应精力集中,严肃认真,忠于职守,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(如:吸烟、阅读报纸书刊、谈笑、睡觉、抄做试题等,更不得看手机、玩手机),也不要前后频繁走动。

7、有权制止除佩戴规定标志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。

8、考试结束后,要将所有试卷和答题纸全部收回。准确清点好试卷分数,发现数量不对,要及时汇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