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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具体要求

发布时间:2016-01-17    浏览次数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化学化工学院确定学生党员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展对象的具体要求

政治觉悟高,思想品德好,入党动机端正,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,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上、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,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动,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作斗争,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。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刻苦努力;工作认真负责,踏实肯干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团结同学,热心为同学服务,学生威信较高。

1、被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一年以上;

2、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(每个季度最少一份);

3、参加校、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习培训,经考核成绩合格;

4、学习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,综合考核成绩在本年级、本专业的前50%以内(参考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、计算机考试等情况);

5、班级团员民主推荐(无记名推荐,公开记票)得票在半数以上;

6、支部党员民主推荐(在深入全面考察的基础上,写出考察推荐报告)得票在半数以上;

7、培养人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及团学组织的推荐意见;

8、政审材料齐全、合格,审查本人、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,有无历史问题和在重大政治运动中、重要事件中的表现;

9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;

10、院党总支审查通过;

11、公示后无疑义,上报院党委组织审查批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10月21日